泪水太多

爱慕之情与炼狱(上)

随手作,短打,品质没有保证。

做好坑的准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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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慕之情与炼狱

 

 我十六岁上下爱上了一个女孩子,叫爱丽,她是我同窗。意识到这一点,是在课堂上。那日的文学课忒无聊,我忍着呵欠不经意看向窗边,却正好看到阳光射下来,照在她侧脸上。阳光勾勒着她精美的轮廓,为她笼上一层微光,我因此看不清她的面容,却晓得她必然是美丽的。

 

说也奇怪,课堂里那样长的一列长窗。无数的同学沐浴在阳光下,我却只看见她的身上笼着一层圣洁的光芒。

 

那日之后爱丽便时时出现在我的梦里,乃至于上教堂做礼拜时,我闭上眼睛看到的也是她:阳光里她像一座玉石的圣母像一样,连她银白色的发丝也根根晶莹,散发着柔软、高雅、圣洁的微光。每当此时,我的胃里便有一万只蝴蝶汹涌而出,猝不及防地带着我的思慕之意遥遥奔向远方。

 

我爱得发了狂。

 

我的母亲娜塔莉亚十分担忧,为此她时时告诫我。

 

“凯利。”她总是站在窗前,忧思的唤我,“你不能耽于爱情之中。”

 

我总不以为然,嗯嗯啊啊的应和,咬着笔头苦苦思索,如何用信去打动那冰清玉洁的可爱女孩,融化她雪白的心。

 

母亲见我如此,深深叹了一口气。她走上前来,抽走我的信纸,拿走我的钢笔。我震惊而恼怒的抬起头,看见她漆黑的眼瞳里,没有平时的闲适与轻松,而带着我从未见过的担忧。

 

在我发怒之前,她用轻轻颤抖的手,按住了我的肩膀。

 

“你要记得,爱是火焰。”她这样告诉我,“尤其是男人的爱。诚然他温暖,可太过炽热的爱意,会把你和她一起烧死。”

 

她不是在危言耸听,因为我看到她的嘴唇在轻轻颤抖。

 

“妈妈,我不明白。”我皱起了眉头,“为什么?”

 

母亲拉起我的手臂,将我带到窗前,她打开玻璃窗,午夜潮湿的风刷一下扑到我的面上,我打了一个哆嗦。我的母亲却毫不在意,她只拢了拢身上的针织披肩,粗糙的质感蹭着我的脸,让我有些痒痒的。母亲抬起手臂,指向前方。

 

“看那里,凯利。”她说,“你还记得那里吗?”

 

我顺着她的目光看去,她的指间越过了公寓越过了街区,指向的是城市边缘的一座巨大的颓宅。黑色的夜像一块漆黑的绒布盖下来,看不清那座宅子的情况,但我深知那是怎样的一副情景——破败的屋顶,烤得漆黑的砖石,玫瑰花玻璃全部碎裂,只留下被熏成焦黑色的窗棂,或许还有蜘蛛结着网在其间。每当这样的夜晚,里面总会传来呜咽,有人说里面进了狼,也有人说,那其实是冤死的女主人含恨不去,流连忘返。

 

但对于我来说这座宅邸有其他的意义。

 

我深吸一口气:“我当然记得,妈妈。如果他完好无损,这座宅邸应该会连同堂兄其他的产业一起,在两年后由我继承,对吗?”

 

 

“如果他没有烧毁,可能根本轮不到你继承你堂兄的财产。”母亲冷冷的说,“你还记得吗?十二年前那场大火?”

 

我点了点头,当然还记得,那烧了三天三夜的大火。火舌窜得那样高,仿佛要将月亮也一起融化。不时有轰隆轰隆的声响,是巨木轰然倒塌,亦或者是玻璃瓷器砰然炸裂。我远远的随着人群站在边缘观望,看着那扇黑铁的大门被烧得通红,恍惚觉得仿佛站在地狱的入口。

 

母亲收回手,抱紧了臂膀,她目光冷凝的说:“那是,你堂兄放的火。”

 

“他亲手烧死了他自己,也烧死了他的所爱。”

 

 

我打了个寒噤,看向我的母亲。她面容冷静,眯起眼睛凝视着那断壁颓垣的情景,用冷静的声音向我讲述了,我的堂兄汤姆·里德尔是如何因为一场爱情,丢掉了性命的。

 

一见知君即断肠

 

十二年前的汤姆·里德尔,是城里最出风头的男人。

 

他不过三十出头,却独身多金。在城里好几处置了轩朗的宅子,流水一样的花重金购买落魄艺术家的作品,每天府邸里的钱像流水一样进来又花去。

 

城里的女孩子,一半爱他,一半怕他。爱他自然爱他英俊多金好皮相,怕他呢,则怕他的钱来路不正,总有说不明之处。世间关于他的闲言也多,好的也有坏的也有,众说纷纭,更显得这位里德尔少爷神神秘秘。

 

对于流言,里德尔不过一笑置之。他起家确实不那么干净,只是这几年他已经断的都差不多了,而今只是个富贵闲人而已。那些传言自然有真有假,他一概不理会,乐得见人家把他越瞧越神秘。暗送秋波的女孩子他则是来者不拒,真心假意逢场作戏的也有,只是到底也没有结婚的。

 

直到那日。

 

那天是一个下午,他刚刚从某个女人那里回来,爱欲与面容都乏善可陈,殷勤与热情也不值一提,没有什么趣味及可怀念之处。里德尔近年深感精力和欲念的衰退,引起他惊喜与震荡的事情正在急遽减少。许是安逸的生活太久了——又或者是年纪大了。

 

下午三点的,他这几日时不时的便会觉得倦怠,骑在马上微微有些瞌睡。就是那么一分神的时候,意外发生了,先是听到尖叫,他睁开了眼,却惊出一身冷汗,一个小孩蹲在他马前三尺的位置,正长大了嘴吓得一动不动。

 

他忙拉住马缰,那马跑得发了性,突然被他一拉,立时立起来长啸了一声,险些将他颠下来。里德尔夹紧了马身,死死勒着马缰,这才勉强稳住了马。

 

旁边的伴当都吓出了一身冷汗,策马赶上来问:“少爷,您没事吧?”一边呵斥那小孩,“喂,你到底长不长眼?挡在路中间是找死么?”

 

那小孩死里逃生,原本便还未回过神来,听人呵斥这才晓得自己闯了祸,啪啪掉下两颗泪来:“对......对不起!我......我只是为了捡我的比尔,并没有看到您!”

 

里德尔骑在马上,俯视着那个小男孩。细手细脚仿佛一折就断、灰扑扑的衣服一个接一个的补丁。乌黑的大眼珠怯怯生生看着他,一切一切昭示着这个小男孩的身份:非但穷,且孱弱。是所有人里他最厌恶的那一种。

 

他想,若是在十年前,他定会挥下鞭子大发雷霆,报复这个小男孩对他的冒犯;而今他却生不起气来,大约是久居上位,深知无人可威胁他而今的地位,久而久之便游刃有余,对这样的人也能宽容起来。

 

一念及此,他未免微笑起来,用手势制止了伴当的大呼小叫,从马上微微倾下身子俯视着这个小男孩:“冷静些,孩子。”他轻声说,态度堪称和蔼,“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。倒是你,”

 

他上下打量着这个小孩子,“你的身上没有受伤吗?像你这样的年纪,本不该一个人跑到大街上来,你们家大人呢?”

 

 

小孩收了眼泪,脸上露出羞怯之色:“我没有事。我住在孤儿院里,是因为‘他们’将我的小熊比尔丢到路上了,我这才跑出来拾。”他说着,眼泪又流了下来,“我只有比尔这一个朋友......我不能失去他.......”

 

软弱、愚蠢的眼泪,他不屑的暗想,但并未表现在脸上。毫无疑问这是一桩闲事,他不宜去干涉,只是又有什么?

 

他招手让那个男孩走近。

 

反正我很闲,有大把的时间。

 

他漫不经心地转过这个念头,他一把将男孩捞上马来:“孩子,替我带路。”他看着震惊的男孩,“我替你去跟你们院长谈谈。”

 

 

 

 

于是他们乘着马,向着院子的最深处走去。显然这一片的建筑毫无章法,行到最深处,他不得不下马,把马交给侍从。然后收紧小腹侧着身子随着小孩缓慢的移动。这肮脏的邋遢的小巷,时时激起他童年某些似曾相识的回忆,但他第一次没有感到愤怒,而是抱有怜悯,此刻他才确定,他已经完完全全与困顿不堪的童年脱离开来,过上了上等人的生活。

 

 

小男孩对此一无所知,他兴奋地在前面带路,一边关照里德尔锃亮的高级皮鞋和绿色天鹅绒西装会不会粘上尘土。最后他们走近了一堵矮矮的院墙,他带着羞涩的神色,说:“就是这里。”

 

里德尔点点头,这个时候,院子里忽然传出一阵美妙的歌声,像破开冰面的泉水一样的清澈又凛然,让他昏昏欲睡的灵魂打了个冷颤,醒了过来。

 

“先生,这边请。”小男孩在前面领路。显然带回来这样一位英俊的先生,让他自豪。里德尔迫不及待的跟着他的脚步走进去,他开始好奇到底歌者是谁。

 

穿过一条布满砂砾的颠簸小路,在一从低矮的灌木的掩映下,一个穿白裙的乌发少女正坐在一把椅子上歌唱,她有着柔软有光泽的长发,雪白的棉布连衣裙裙角已经洗得磨毛,她有一张东方人的面孔,五官清淡,却出奇的美丽。坐在那里的样子让人想起一枝摇曳的百合花一样惹人怜爱,挺直的背脊却又像某种坚韧不拔的东方植物。

 

他想了很久,想到那植物的名字,叫做bamboo。

 

她的身边围着许多矮矮的孩子,像一从矮灌木围绕着大树生长,从10岁到3岁、男孩女孩都有。他们蹲坐在地上,捧着脸,有的还闭着眼,安静地听她唱歌。

 

她唱的是什么,里德尔并不明白。咿咿呀呀,千回百转的曲折,似乎是某种咏叹调,却又包含着他听不懂的某种语言。是在讲述什么故事吗?里德尔不明白,但并不妨碍他觉得美妙——有生以来,他第一次觉得一种音乐是美妙的,那是一种来自灵魂的震颤,和稍许的忧伤。

 

他想,或许她唱的是个忧伤的故事。

 

少女的歌曲在不知不觉之间进入了尾声,现场鸦雀无声,过了好一会,才有人拭去腮边的泪水。现场的人鼓起掌来,有小小的孩子问:“林小姐,这可是一首悲伤的歌?”

 

那个乌发的少女露出若有所失的神色,周身仿佛笼罩着一层忧郁的纱翳,使她看上去越发朦胧不真切。就在里德尔几乎要疑心眼前这个人是虚幻的,却听到她轻轻叹息一声:“并不是。”顿了顿,她说,“这是一首失意之人的故事。”

 

 

“什么是失意人?”那孩子又问。

 

“世间大部分的人,都是失意人。”

 

“我不明白。”那孩子天真的问,一边缓慢地眨巴着她无辜的眼睛。

 

“比如说,”她的耐心显然很好,“背井离乡——求而不得——无法实现的梦想。这样的人,”她说,“大抵都是失意的。”

 

里德尔深以为然,未免对眼前这个少女刮目相看。少年时从来也觉得,求而不得是真的人间致苦。为一床御冬的被子、为一包面粉、为一只面包却得不到,只得忍受寒冷饥饿,辗转反侧的夜里,那渴求的欲念,便如蛛丝一样密密麻麻的缠绕下来,把人裹得紧紧的。

 

只是这些年下来,他已没有什么得不到的东西了。他有了金钱,现在哪怕买下全世界也是可的。

 

钱,能买下任何的东西。权力、地位、家人、爱情、尊敬。

 

但显然那些孩童尚且对这部分一无所知,他们只是懵懂的眨着眼睛,然后吵着让那个少女再唱一支歌。

 

“再唱一个!再唱一个!”“我们不要悲伤的,来个欢快点儿的!”一个扎着羊角辫儿拖着鼻涕泡的女孩,有些傻气的嚷:“我想听爱情故事,林小姐,您的家乡有这样的歌儿吗?”

 

林小姐被这个小姑娘给逗乐了,她掏出手帕,替她擦去脸上的鼻涕泡:“我的家乡当然有。”她说,“只是,我现在不能唱歌了。”

 

“为什么?”小孩子们不服气地吵嚷起来,像一群叽叽喳喳的小麻雀。

 

她站起来,指了指里德尔的方向,她说:“你们看,来客人了。我需要去厨房煮茶,替院长女士招待客人。”

 

她说完,向着里德尔的方向轻轻点头。因为营养不良而瘦小的面容在阳光下熠熠生辉,像某种晶莹的宝石,苍白的嘴唇不够红润,但露出的笑容,却是他此生见过最美的。她用她那把好嗓子跟他打招呼:“先生,您好。”

 

你说奇不奇?只是短短的几个音节,却震荡得他恍惚。

 

 

那一刻他看不到周围其他的任何景色,胸中似有许多话想说,可是到了最后,他却只说了干巴巴的两个字:“你好。”

 

 

 

 

 

未闻曲调先有情

 

从院长的口中,他得知这个女孩姓林,叫做黛玉。是清国的贵族,原本一个家族流亡过来,最后却破败至此,家中人死得差不多,她一个孤女沦落到孤儿院来。养到而今已有十八岁,却仍旧无处可去。

 

很显然孤儿院那个肥胖的院长不喜欢她,提起她时嘀嘀咕咕的发脾气:“性格太古怪了,动不动就流眼泪,这样的性格谁敢收留她?算我倒霉,赖上这样一个灾星......”

 

 

他听了更感兴趣,但没有任何表示,只留下了一沓钱,是请院长留神孤儿院的欺凌现象。

 

那之后他频繁光顾孤儿院,但也自觉这体验与以往皆不同:少年时他也有过爱情,急切的渴求对方,迫切的想占有她。然而现在他却不再有这样的感觉,他从容不迫,游刃有余,不急着一亲芳泽,每每来到孤儿院,只在树荫下站着看她洗浣衣物、擦拭地板,做一大堆的杂活。她从未生过怨怼,却永远背脊挺直,仿佛无声无息地在抗争着什么。

 

直到一次,他看见林黛玉在树下忙忙碌碌,但看起来并不像是在种植什么植物。站了一刻,他忍不住走上前去打招呼:“下午好,女士。”他说,“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吗?”

 

出出入入的时间久了,林黛玉倒也认得他,只是这样说话倒还是第一回。她抬起汗津津的一张小脸,露出一个礼貌的微笑,小声回应:“下午好,先生。我在葬花。”

 

“葬花?”他意外地看向她的身后,那里躺着一个干干净净的白色的麻布袋子,半开的口袋里隐隐绰绰的露出来的是一片一片凋落的玫红色花瓣——那是野蔷薇的花朵,大约是前一阵子下了一场雨,所以这些野蔷薇纷纷不堪重累别枝而去。里德尔明白过来:“你的意思是你要埋葬他们?”

 

“是的,先生。”她点点头。

 

里德尔更感兴趣了:“老实说,我不明白。”他看着她,“女士,为何要将花朵埋葬起来?”

 

那些花躺在那里,自然会有人去扫......他本来想这样说,但到底没有说出口,因他直觉,这大约不会是黛玉想要的答案。

 

 

白衣的少女叹了一口气,鸦黑的发鬓,雪白的手指,沾惹轻愁的眉眼:“我怜她本是清清静静的花朵,若躺在那里遭人践踏,岂不可惜?倒不如我葬下她去,也不惹尘俗。”

 

一朵已经凋落的花而已,也值得这样大费周章么?更何况她孱弱的身体每天需要承担那样多的体力劳动,她又怎会有闲心去关照这些花的身后事呢?

 

 

里德尔不明白。但这不妨碍他对此有兴趣。

 

“我来帮你吧。”他说着脱下昂贵的西装,将外套丢在一侧的灌木上。挽起衬衣的袖子走上前去,脚上的皮鞋是新做的,价格够一个普通人家的吃一年的面包,现下一定沾染上了泥,但他毫不在乎。他走上前去,接过那把小小的铲子插入地里,然后掘起松软的泥土,三两下就将林黛玉那个坑变大了一倍。

 

林黛玉本想慌乱的制止,但他态度坚定,不容拒绝。只得不知所措地站在一旁,看他将坑挖好,转头问她够不够。她忙点头说够了,俯身拾起那个花囊,将囊口扎紧,庄重地放进了那个坑里。

 

里德尔仔细注视着那个花囊,这才发现原来这个花囊竟然是用多块布料拼接而成的,因为接口的地方绣上了精美的刺绣,所以不细看根本发现不了。他惊讶地看着她:“这是你缝制的吗?女士?”而对方报之以羞涩的笑容,细声说:“这是我用旧布料做的——实在没有什么好的料子,让您见笑了。”

 

一时间,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好。为了一捧落花这样费心!他越来越好奇,这个女孩到底是在想什么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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底下是声明时间:

最近这段时间,会有很多刚刚入坑的小伙伴来FO,并且去一些老文底下催更。


所以今天,想要跟大家说抱歉。

其实如果关注我的lofter比较早的朋友应该会知道,我已经很久不混伏黛圈了。


我是一个凭借热情写作的写手。入伏黛坑的那一年,我的工作在过渡期,在一份比较清闲的职位上,有大量时间激情摸鱼,所以非常高产。


可是,后面工作的强度不断加大,并不是996这样的程度,频繁出差只是其一,因为算是综合管理者,除了白天需要正常上班以外,6点以后的时间,还经常需要主持开会以及加班做方案。晚上11点接到甲方的电话沟通工作都是很正常的。以至于我现在变成了一个生活里只有工作的笨蛋。


当然,这是我的工作,我自己的选择,我为我自己的选择而自豪,从来不后悔。


但是确实这样的变化发生了,以前信誓旦旦地保证一定更新完的作品,现在我只能很遗憾的告诉各位,不要有期待了。


【省亲】确定会坑,就让他到这里为止,我可以断言近一年内,我不会有热情来写下一话。


【罗曼史】不会坑,但我也不会继续放出来,也不会打TAG,所以也请不要有期待。


另外,建议因为伏黛圈FO我的朋友也可以取关了,我并不是一个有持续性的专业作者,我只是一个写手,靠爱发电而已。这一年更是靠写东西来解压,所以我更偏好写沙雕向的。事实上关注我的lofter比较多的朋友可能也发现了,我最近写得比较多的是FGO的黄金三靶系列,也是因为我碎片的时间更多是在B站刷三靶的视频。


虽然这篇也是伏黛文,但确实确实,我的伏黛产出是非常低的。我自己也有追的CP(虽然不产)和坑,坑里的太太不产新粮我也抓耳挠心,非常理解大家的心情,但请原谅我做出这样自私的决定。与其让大家报着期待继续等待,我现在就跟大家说清楚,可能是比较好的。


承蒙各位喜爱非常荣幸,希望各位,不要再催我更新了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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